發稿單位:新工處
發稿日期:1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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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動人本交通 市府進行新生和平天橋拆除作業
新生和平天橋橋齡已達42年,且天橋橋墩及樓梯長期佔據路口角隅,龐大量體成為車輛轉彎的視線死角,為健全路口道路安全,經評估於橋梁使用年限期滿後進行拆除,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於113年3月29日簽府核准辦理拆除作業,拆橋前已持續與民眾溝通,拆橋期間亦要求廠商須作好職業安全措施。
新工處表示,新生和平天橋拆除案原定113年11月4日開工,經113年11月1日召開施工前說明會後,新工處將民眾意見攜回市府研議;113年11月4日文化局受理市民提報新生和平天橋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並於113年11月6日函請新工處於評估程序未完成前暫緩拆除,113年11月13日文化局召開文資現場審查會議,文資委員現場聽取提案者、新工處及交工處的說明,同時現場有支持者及反對者表達兩方意見,113年11月19日文化局函告新生和平天橋不具文化資產價值潛力,同日晚間新工處啟動天橋拆除相關交通配套工程。
新工處補充說明,新生和平天橋拆除後,將同步引進最新人本路口設計,進行道路改造,保護行人安全,相關措施如下:
1、路口轉角處全面淨空,沒有墩柱及樓梯影響行人及右轉車行車視線。
2、路口行穿線退縮(包含斜坡道)。
3、行穿線加寬(西側行穿線現況為2公尺,未來統一為3公尺)。
4、增設庇護島。
5、分隔島增設行人燈。
6、路口轉角處增設欄杆。
7、行人燈早開及早關:讓車輛駕駛人更能注意到行人,行人與轉彎車動線盡量人車分離。
8、未停讓行人、闖紅燈科技執法。
新工處說明,新生和平天橋拆除案係採多元溝通方式,市府相關局處除了召開說明會、記者會、拜會地區里長、學校及家長會等均有溝通,本案天橋拆除,支持者與反拆者均有表達意見,市府皆予以尊重。
另有關近日各界提出新生和平人行天橋拆除施工承攬廠商職業安全措施事宜,新工處說明,廠商拆橋進行高空作業時業依規定設置防墜措施,為慎重起見,再搭配全身背覆式安全帶勾掛安全母索,發揮雙重防護功效。另外,廠商作業人員113年11月19日使用氧氣乙炔熔斷未配戴護目鏡,經要求已即刻改善,拆橋過程順利進行。
- 新生和平天橋拆除案與民眾溝通詳細歷程113.11.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