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芮颱風來襲,因應疏散門及越堤道路關閉,為紓解堤外停放車輛臨時停車需求,本市自10月31日0時起開放全市8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附條件)停車,路邊停車暫停收費。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特別呼籲,民眾於開放紅黃線停車區域停車,應順向靠邊停放,道路應維持車輛雙向會車功能,禁止併排停車,以提供搶救災車輛通行,確保公共安全維護;惟法定禁停區域如路口、公車站、消防栓、消防通道、越堤道路兩側、隧道、橋梁、圓環、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車行地下道、高架快速道路及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處所均禁止臨時停車。另計程車招呼站維持原規定使用,專用停車格位仍依規定停車,時段性管制停車格禁止臨時停車時段開放停車,各路口號誌亦採假日時制並取消各調撥管制。
未來恢復紅黃線禁止停車管制之時間,將另行發布新聞稿通知,敬請民眾多留意電子媒體新聞與廣播。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來電洽詢(查詢專線:1999
【市民熱線】及02-27590666轉6415)。
除10月31日0時起開放全市8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附條件)停車,本府教育局指定77所學校停車場、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木柵機廠附設停車場及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批發市場停車場等其他場所亦配合於10月31日0時起開放停車,詳各場所管理機關(構)公告。
配合本市實施「只出不進」4小時起開始拖吊作業,對未自行移車之大型車處新臺幣4,800元罰鍰、小型車處新臺幣2,400元罰鍰、機車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經本府代為拖吊移置堤內之車輛,除罰鍰外需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大型車移置費3,000元、保管費250元/半日;小型車移置費900元、保管費100元/半日;機車移置費200元、保管費25元/半日。
-以下空白-
113年交通安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