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位於淡水老街核心地區的淡水舊公所,因區位優異,經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標租1至3樓建物面積約361坪提供商業使用,現因原廠商租賃期間即將屆滿,且109年9月25日第1次公開標租結果為廢標,故財政局訂於109年11月23日辦理第2次公開標租,歡迎各界踴躍參與。
淡水舊公所位處淡水老街中心,除有河岸美景外,沿街商店林立,假日遊客如織,具有濃厚之觀光氣息。為增加淡水老街之遊憩空間,提升淡水旅遊服務品質,要求廠商提供旅遊諮詢及導覽服務。招商重點有下列幾項:一、審查方式採形式審查、基本及資格審查及評分審查三階段處理。二、租期4年。三、廠商業種須為餐飲業、休閒服務業、百貨公司業、各批發零售業等。四、廠商應提供旅遊諮詢及導覽服務、依契約之約定使用停車場等。
有意願參與標租之廠商請於公告日起至標租文件遞送截止日 (109年12月7日下午5時)止向新北市政府財政局財產開發科免費索取或於財政局網站自行下載招商文件,並請投標廠商特別注意本案押標金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另提送標租文件方式,請於截止收件日前由專人或郵遞送達財政局,如對本案招商文件有相關疑義,請於109年11月30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5樓)。
資料詳洽:財產開發科 科長 魏依樺 電話:(02)29603456分機8333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 主任 高雅倩 電話:(02)29603456分機8211
撰 稿 人:財產開發科 謝宜君 電話:(02)29603456分機8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