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空污噪音防制科
發稿日期:113年11月4日
聯 絡 人:邱天安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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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入秋時節天氣不穩定,致呼吸道敏感族群至醫院就診機率提升,另每年9~11月也是各家百貨公司周年慶期間,為提供民眾安全就醫及安心購物的環境,臺北市環保局針對市內公告列管的百貨公司及醫療機構進行室內空氣品質專案稽查。其中百貨公司全數合格,另有3家醫療機構(包括:新光醫院、馬偕兒童醫院及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室內空氣品質的細菌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管制標準,該局已依法要求院方限期改善,並於場所入口明顯處張貼不合格標示,若逾期未改善將依法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指出,環境部分別於103年1月23日及106年1月11日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二批公告場所,包括北市醫療機構(23處)及百貨公司(36處)。本次室內空氣品質專案稽查,針對上述進行標準方法檢測,結果有3處醫療機構的室內空品超標,包括: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細菌數達1,754 CFU/m3(菌落數/立方公尺)、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二氧化碳濃度達1,187 ppm(體積濃度百萬分之一)及財團法人馬偕兒童醫院細菌數達2,640 CFU/m3 ,分別超過細菌管制標準1,500 CFU/m3及二氧化碳管制標準1,000 ppm(見附表)。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醫院由於人流量大,易有細菌數過高的問題,而場內若有潮濕髒污的區域,會有利於微生物孳生,建議改善措施包括室內清潔、消毒、殺菌,並且保持乾燥。同時可選用適當設備加強通風換氣,降低室內二氧化碳濃度並請專業空調廠商定期維護保養,也可在空調設備加裝紫外燈等殺菌設備,以提升室內空品,另,如有需要可洽環保局申請專家學者輔導改善。
環保局呼籲,除上述機構外,公告場所皆應做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以避免違反相關規定遭受處罰;而尚未被公告列管的場所,可參與該局「室內空氣品質認證場所推動計畫」,主動做好各項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措施,確保市民於各公共場所活動時享有清新的空氣。
- 附表、113年度臺北市室內空氣品質專案稽查超標場所檢測結果.pdf